- 第 5 點附件
- 附圖:審核申請籌設代辦汽車定期檢驗之流程圖.odt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07-05-3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5 年 03 月 14 日
中華民國95年3月14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95)北市交三字第095309033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委託甲乙種汽車修理業及加油站代辦汽車定期檢驗申請籌設須知;新名稱: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委託汽車修理業及加油站辦理汽車定期檢驗申請籌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