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6 點附件
- 附表一臺北市「老屋健檢計畫」初步評估判定書.odt
- 附表二.odt
- 第 7 點附件
- 附表三臺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書.odt
- 第 8 點附件
- 附表四健檢機構條件及健檢類別.odt
臺北市歷史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13-13-3019
臺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3 年 03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3)北市都建字第10363960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3、4、12點條文;並自103年3月3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暨補助費用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