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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3-13-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2 年 09 月 03 日
民國 106 年 04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6)北市都建字第1063413441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
  • 3. 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6)北市都建字第1063413441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
  • 2. 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3)北市都建字第10363960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3、4、12點條文;並自103年3月3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暨補助費用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
  • 1. 中華民國102年9月3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102643095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點;並自102年10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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