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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地權字第105300218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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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5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95)府地三字第095321121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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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7年5月16日臺北市政府(77)第605次首長會報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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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63年10月7日臺北市政府(63)第240次首長會報通過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5-3001
(廢) 臺北市耕地租約登記申請須知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63 年 10 月 07 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地權字第105300218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