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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授工土字第10230317700號函自即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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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9年10月16日臺北市政府(89)府工一字第8908097900號函修正全文11點;並自89年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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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6年11月16日臺北市政府(86)府工一字第8608395500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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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3年9月8日臺北市政府(83)府工一字第83043186號函訂頒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04-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3 年 09 月 08 日
民國 102 年 09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2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授工土字第10230317700號函自即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