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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3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北市消救字第1133043781號函修正名稱及部分條文;並自113年9月27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車輛、裝備、器材保養暨檢查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車輛裝備器材保養及檢查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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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3月23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5)北市消救字第105312175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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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8月21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98)北市消救字第09833955100號函修正下達全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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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5年4月26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85)北市消後字第8638號函訂頒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4-04-2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5 年 04 月 26 日
民國 113 年 09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3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北市消救字第1133043781號函修正名稱及部分條文;並自113年9月27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車輛、裝備、器材保養暨檢查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車輛裝備器材保養及檢查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