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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0年4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交二字第90038428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90年4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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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8年9月23日臺北市政府(88)府交二字第8806060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88年9月3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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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79年10月15日臺北市政府(79)府交三字第79063413號函訂頒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7-04-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79 年 10 月 15 日
民國 90 年 04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0年4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交二字第90038428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90年4月2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