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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5月27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3)北市捷人字第103300859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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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9年11月30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89)捷人字第89228177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5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加強勤惰管理實施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各工程處加強勤惰管理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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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79年4月12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79)捷人字第59298號函訂頒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5-02-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79 年 04 月 12 日
民國 103 年 05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3年5月27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3)北市捷人字第103300859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