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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7月9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8)北市環職字第1083044492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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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7月29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0)北市環人字第100352989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00年7月2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修車技術員工特別獎金評審小組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修車技術員工特別獎金評審小組實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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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72年11月5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72)北市環人字第17279號函訂頒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2-02-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72 年 11 月 05 日
民國 108 年 07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08年7月9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8)北市環職字第1083044492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