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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7)北市環內焚字第107300198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07年2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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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3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市環內焚字第10130442400號公告修正名稱及全文9條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垃圾處理能源利用中心回饋地方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能源利用中心回饋設施使用須知)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市環四字第10137190300號備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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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1年12月13日臺北市政府(91)北市環內焚字第09141224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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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1年9月13日臺北市政府(91)府環四字第09106165900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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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6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86)北市環四字第37480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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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4年8月18日臺北市政府(84)北市環四字第25968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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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4年2月25日臺北市政府(84)北市環四字第5830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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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2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82)北市環四字第13712號函訂定發布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2-05-2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2 年 05 月 06 日
民國 107 年 01 月 18 日
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7)北市環內焚字第107300198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07年2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