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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8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101324689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8條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北市法綜字第1133039749號函勘誤第6條條文第4、5項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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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8年9月15日臺北市政府(88)府法三字第88062485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2-06-1005
自治條例
民國 88 年 09 月 15 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1年8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101324689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8條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北市法綜字第1133039749號函勘誤第6條條文第4、5項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