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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12月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幼字第10044546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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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10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2)北市教三字第092381648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5點 (原名稱:臺北市各級學校、幼稚園維護學生交通車安全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學生交通車安全維護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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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71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71)北市教三字第13661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0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7-202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71 年 03 月 25 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00年12月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幼字第10044546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