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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9)府社老字第109316959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109年11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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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日臺北市政府(101)府社老字第10144677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點;並自101年11月1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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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6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096422765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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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四字第09438614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違反老人福利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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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9年6月16日臺北市政府(89)北市社四字第8924237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4點;並自89年7月1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6-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9 年 06 月 16 日
民國 109 年 10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9)府社老字第109316959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109年11月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