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管字第1133007684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
8. 中華民國112年3月8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人管字第1123001901號函修正全文15點;並自即日生效
-
7. 中華民國108年6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授人管字第1083005817號函修正第13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
6. 中華民國107年2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人管字第10730199900號函修正第2~5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
5. 中華民國104年3月6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人管字第104302467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6點
-
4.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人管字第10132231200號函修正全文15點;並溯自101年9月18日起生效
-
3. 中華民國96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一字第09630846100號函修正發布第10、17點條文;並自97年1月1日生效
-
2. 中華民國92年3月13日臺北市政府(92)府人一字第092026253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8點
-
1. 中華民國89年11月21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89097701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7點;並自90年1月1日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7-01-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9 年 11 月 21 日
民國 113 年 08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管字第1133007684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