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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臺北市政府(101)府訴字第101091263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1年9月18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閱卷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訴願案件閱卷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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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3月13日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北市訴(甲)字第09830214700號函修正下達全文9點;並自中華民國98年4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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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9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北市訴午字第8920471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89年7月1日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7-04-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9 年 06 月 30 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臺北市政府(101)府訴字第101091263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1年9月18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閱卷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訴願案件閱卷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