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中華民國101年6月27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障字第10132590100號令發布自101年7月14日起停止適用
-
1. 中華民國89年7月5日臺北市政府(89)北市勞三字第89222284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89年7月5日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9-05-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9 年 07 月 05 日
民國 101 年 06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1年6月27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障字第10132590100號令發布自101年7月14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