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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工水字第1056023350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5年5月3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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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7月21日臺北市政府(95)府工養字第095613482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修正條文自95年8月1日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處理違反下水道法雨水下水道部分案件執行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處理違反下水道法雨水下水道部分案件執行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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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9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89)北市工養下字第896205870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89年6月15日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07-3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9 年 05 月 24 日
民國 105 年 04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工水字第1056023350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5年5月3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