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中華民國108年12月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8)北市文化秘字第1083041738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
4. 中華民國102年4月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2)北市文化秘字第10230715600號函修正全文1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3. 中華民國96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秘字第096311708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3點;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與其他機關團體合辦活動實施原則;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與其他機關團體合作辦理活動實施原則)
-
2. 中華民國93年4月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3)北市文化研字第09330576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6點
-
1. 中華民國91年4月23日臺北市政府(91)北市文化秘字第09130268200號函訂定全文16點;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1-04-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1 年 04 月 23 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8年12月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8)北市文化秘字第1083041738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