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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人管字第10413653000號函自104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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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3年6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管字第10330667200號函修正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菸酒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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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6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一字第09630920100號函修正發布第3、4、7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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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12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322865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菸酒查緝小組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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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1年1月3日臺北市政府(91)府人一字第09100389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91年1月1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1-2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1 年 01 月 03 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人管字第10413653000號函自104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