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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6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603167000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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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5年3月31日臺北市市政府(95)府人一字第095302631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中小學學生人權與輔導管教督導委員會設置要點;新:臺北市中小學學生權利義務督導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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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月24日臺北市政府(94)府人一字第094050176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2點條文 (原名稱:臺北市中小學輔導與管教學生督導委員會設置要點;新名稱北市中小學學生人權與輔導管教督導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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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12月13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322865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1-201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12 月 13 日
民國 96 年 05 月 23 日
中華民國96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603167000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