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食藥字第10053126401號公告停止適用
-
2. 中華民國98年2月2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藥食字第09830407300號函修正下達第4點條文;並追溯至98年1月1日生效
-
1. 中華民國94年9月2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藥食字第09437022600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204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09 月 20 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食藥字第10053126401號公告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