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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人管字第10511696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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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8月19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人一字第09830695000號函修正下達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家庭教育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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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5年10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530782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1-202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10 月 03 日
民國 105 年 04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5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人管字第10511696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