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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授秘文字第1093014289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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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1)府秘文字第10130175000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第三類公文登載電子公布欄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員工電子公布欄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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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秘文字第096309388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2點;並自96年9月1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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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1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秘二字第091051631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2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1-03-2012
(廢) 臺北市政府員工電子公布欄作業規定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1 年 05 月 24 日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授秘文字第1093014289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