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健字第106309644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
-
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4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4)北市衛健字第104413401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1. 中華民國97年8月11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健字第097365702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208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08 月 11 日
民國 106 年 02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健字第106309644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