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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2)北市地資字第112602513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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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7)北市地資字第1076021952號函修正第3、4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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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3)北市地資字第10333520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各機關使用臺北市不動產數位資料庫系統作業規範;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管理臺北市不動產數位資料庫系統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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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9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9)北市地資字第09932356300號函訂頒全文9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8-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9 年 09 月 16 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2)北市地資字第112602513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