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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1)北市地登字第1116022741號函修正全文4點;並自函頒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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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8年1月1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8)北市地登字第1086000176號函修正第3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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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6)北市地登字第10632724100號函修正全文3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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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北市地開字第101305356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3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及所屬機關行政罰鍰移送行政執行與債權憑證管理及註銷作業程序;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機關行政罰鍰移送行政執行與執行憑證管理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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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0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北市地開字第10031836400號函訂定全文3點;並自100年7月1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9-202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0 年 06 月 30 日
民國 111 年 09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1)北市地登字第1116022741號函修正全文4點;並自函頒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