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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5月28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障字第1083085609號令修正發布第3、6、9點條文;並自108年6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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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障字第104496253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104年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公辦民營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設備更新修繕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設備更新修繕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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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障字第104397539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5-3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
民國 108 年 05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8年5月28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障字第1083085609號令修正發布第3、6、9點條文;並自108年6月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