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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11319575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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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0)北市社婦幼字第110308089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10年6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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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545004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設籍前外籍配偶社會救助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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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4488275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年度補助設籍前外籍配偶社會救助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設籍前外籍配偶社會救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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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7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89127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8-3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
民國 111 年 12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11319575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