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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449620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年度辦理婦女收容安置補助實施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婦女收容安置補助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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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81307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8-301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2 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449620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年度辦理婦女收容安置補助實施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婦女收容安置補助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