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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兒少字第1083027252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8年3月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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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兒少字第105304751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105年2月25日生效 (原名稱:一零四年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寄養家庭照顧者提升照顧服務品質能量、喘息服務及兒少特別需求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提升寄養家庭照顧服務品質及兒少特別需求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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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兒少字第104380434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4點;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7-3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2 日
民國 108 年 02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8年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兒少字第1083027252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8年3月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