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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北市原社福字第1083005113號令發布廢止;並溯自106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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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5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北市原社福字第105300324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點;並自105年2月17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9-05-3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5 年 01 月 20 日
民國 108 年 07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北市原社福字第1083005113號令發布廢止;並溯自106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