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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113)府授人管字第1133001527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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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1年7月26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管字第1113006589號函核定修正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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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4日臺北市政府(106)府人管字第10631183300號函訂定全文7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1-2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11 月 14 日
民國 113 年 02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113)府授人管字第1133001527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