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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臺北市政府府文化文創字第1123034830號令修正發布第4、8~10點條文;並自112年1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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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文化藝術字第1093032593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9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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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7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文化藝術字第107301036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溯自107年1月13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1-04-306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7 年 01 月 17 日
民國 112 年 11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臺北市政府府文化文創字第1123034830號令修正發布第4、8~10點條文;並自112年1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