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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園字第1113012960號令修正發布第2、10點條文;並自111年5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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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9)府工園字第109301113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4點;並自109年6月29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關渡平原種植景觀作物獎勵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種植景觀作物獎勵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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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園字第107600360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7年6月29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14-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7 年 06 月 22 日
民國 111 年 05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園字第1113012960號令修正發布第2、10點條文;並自111年5月2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