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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體字第1083113884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4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設置智慧商店及自動販賣機管理試辦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設置智慧支付商店或智慧販賣機管理試辦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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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8年1月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體字第1083002676號函訂定全文11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9-201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8 年 01 月 09 日
民國 108 年 11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體字第1083113884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4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設置智慧商店及自動販賣機管理試辦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設置智慧支付商店或智慧販賣機管理試辦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