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106.10.18 檔應字第1060005815號
- 依檔案法第18條第2款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關犯罪資料得拒絕提供或限制公開,係為兼顧各公私法益之保護,並考量該檔案如予公開或提供,恐影響犯罪之偵查,追訴或危害社會治安
2.
- 法務部 105.04.19 法律字第10503506970號書函
- 內政部對於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所為不予許可,屬行政處分,而有關國家安全保障事項,包括有關大陸事務之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相關規定,此時攸關行政處分效力是否發生,及行政救濟法定期間起算,因事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規定及實務運作,宜請主管機關檢具法制研析意見洽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3.
- 法務部 104.07.03 法律字第10403506600號函
-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民法第129、137條規定參照,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除行政程序法或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得類推適用民法消滅時效中斷、重行起算及不完成等規定,以補充法律規定不足;又行政機關為實現公法上請求權而「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該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應可中斷,並在整個執行程序終結時,重行起算時效
4.
- 法務部 104.07.03 法律字第10403506660號函
- 機關於執行行政程序法第131條關於受處分人消滅之效力,涉及行政執行法第7、8條等規定及公法上請求權與不當得利等事項處理之說明
5.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3.01.23 行執法字第10300504950號函
- 如原處分書之送達證書已遺失,得重行製作處分書並定期履行,依行政程序法所定送達方式再為送達,經合法送達後,義務人如仍逾期不履行,再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執行
6.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8.06.09 行執一字第0980003884號函
- 按行政執行法第11條之規定,對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除已發生之義務外,更須有指定或法定之履行期間,義務人逾履行期間而仍不履行義務時,始得將該案件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之,而移送機關也應於移送書填具限繳日期,俾利行政執行處進行移送要件之審查
7.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6.02.08 簽見
- 本案請求權人主張稅捐處升遷不公造成損害,如該處置僅係機關內部管理措施,依司法院釋字243號解釋,該處置並未改變公務員身分關係,亦未對其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並非行政處分
8.
- 法務部 95.10.18 法律字第0950700757號函
- 關於士林行政執行處95年度業務檢查檢查結果如說明,請參考並督促改進
9.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8.19 北市法二字第09431488800號函
- 依行政程序法第43條規定,行政機關為處分,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真偽,並將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其依職權認定事實、作成處分,並不受司法判決之認定事實拘束
10.
- 法務部 93.02.26 法律字第0930005319號書函
- 政府依法執行統計調查之拒查廠商進行行政處分,所涉法制程序疑義乙案
11.
- 法務部 92.10.01 法律字第0920034228號書函
- 關於行政程序法對送達程序之認定、訴願法第十四條及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之適用疑義乙案
12.
- 內政部營建署 91.11.26 營署建管字第0912918066號函
- 有關營造業更名、公司組織營造業合併及分割申請案件事宜,經內政部營建署於91年10月30日召開研商會議,並檢送會議紀錄1份
13.
- 內政部 90.07.19 (90)台內中戶字第9082085號函
- 訂定「○○縣市○○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罰鍰處分書(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