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1.07.21 法律字第11103509970號書函
- 有關所詢稅捐稽徵機關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第2項規定對營業人為停止營業處分,倘營業人不履行停業義務處以怠金處分之執行實務疑義乙案之說明
2.
- 法務部 106.04.21 法律字第10603503430號函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規定參照,具體個案受處分人於受親職教育輔導處分後,如有正當理由無法如期參加,亦未依上述規定申請延期時,主管機關是否應再依上述規定對受處分人處以罰鍰,除應審酌受處分人是否主觀上具有故意或過失外,亦宜審酌其客觀上是否欠缺期待其履行接受親職教育輔導義務可能性決定之
3.
- 法務部 104.07.03 法律字第10403506600號函
-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民法第129、137條規定參照,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除行政程序法或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得類推適用民法消滅時效中斷、重行起算及不完成等規定,以補充法律規定不足;又行政機關為實現公法上請求權而「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該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應可中斷,並在整個執行程序終結時,重行起算時效
4.
- 法務部 104.07.03 法律字第10403506660號函
- 機關於執行行政程序法第131條關於受處分人消滅之效力,涉及行政執行法第7、8條等規定及公法上請求權與不當得利等事項處理之說明
5.
- 法務部 103.09.01 法律字第10303510020號函
- 行政罰法第27條、行政執行法第7條及相關函釋參照,行政罰鍰案件經移送行政執行仍未完全受償情形,倘依個案事實審認確無其他「視為不中斷之事由」或使「整個執行程序終結」事由者,不論是否核發執行憑證,其因「移送行政執行」而中斷之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均應自「執行期間屆滿日」重行起算
6.
- 內政部 100.06.14 台內營字第1000107383號函
- 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相關規定,處分機關依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等規定裁處停止使用、停止供水供電等處分,其性質非屬裁罰性行政處分,亦非屬勒令歇業
7.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8.02 北市法二字第09431342300號函
- 行政機關持有行政執行法施行前法院發給之債權憑證,如尚未罹於時效,仍得依該法移請行政執行處執行或換發債權憑證,其執行時效可自該法修正施行日起算五年,於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五年內仍得依該法規定續行
8.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3.06.01 行執一字第0936000412號函
- 行政執行處辦理特專案件如以撤回、退案等清繳以外之原因終結者,應檢附執行原卷復核
9.
- 法務部 93.02.26 法律字第0930005319號書函
- 政府依法執行統計調查之拒查廠商進行行政處分,所涉法制程序疑義乙案
10.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1.05.29 行執一字第0910002751號函
- 有關財政部對於行政救濟之訴願決定,如經復查後決定撤銷重核者,應於訴願決定書述明「撤銷復查決定之處分」等字樣
1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0.03.27 行執一字第801號函
- 勞工保險局對勞工保險之欠費單位訴追保險費及滯納金欠費等,於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前,尚不得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