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181號令修正公布第128條條文
1.
  • 法務部 107.09.19 法律字第10703514200號書函
  • 行政程序法第96、98、99條規定參照,行政處分倘未依第9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記載者,該法明定未告知之法律效果,又該項所定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事項中,僅就第2款於第97條明定得不記明理由情形,就第6款事項則未規定何類型行政處分得不予記載,故專利及商標註冊申請案之核准處分,其應記載事項仍應依本法第9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
2.
  • 法務部 107.01.24 法律字第10703500230號函
  • 行政罰法第44條、行政程序法第96條規定參照,行政機關裁處行政罰時,如援引行政罰法第8條及第18條第3項規定減輕處罰時,本應視具體個案情形依法敘明受處罰者如何不知法規及符合行政罰法第8條但書所定得予減輕或免除處罰事由及認定依據,以確保理由完備,且於違反各類行政罰案件均有其適用
3.
4.
5.
  • 法務部 99.02.02 法律字第0980051718號函
  • 關於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個人積欠保險費及滯納金,如認勞工保險局之公法上請求權尚未罹於時效而消滅者,移送機關仍得受領義務所之給付,且無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虞,因此,個案消滅時效期間應如何計算、有無中斷事由等係屬事實認定,建請主管機關本諸職權自行審酌之
6.
7.
8.
9.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