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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都市發展類
民國 94 年 11 月 16 日
中華民國94年11月16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4001117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
  • 內政部 106.06.21 內授營建管字第1060809377號函
  •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如以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之方式產生,除規約另有規定者外,應由區分所有權人二人以上以書面方式推選,並應顯示推選之所有區分所有權人
2.
  • 法務部 106.06.19 法律字第10603508500號函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規定參照,該條項已就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書面推選「利用(公告)」另為規範,該條項涉及利用個人資料規定,自應優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而為適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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