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4-06-3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6 年 10 月 22 日
中華民國96年10月22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北市產業公字第09633715500號函修正發布第2、5點條文;並自函頒日之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建設局受理辦理社區參與公聽會費用收支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受理辦理社區參與公聽會費用收支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