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2-202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0)北市地籍字第100336591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2、3、9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各地政事務所暨土地開發總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