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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2-202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0 年 08 月 21 日
民國 107 年 08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07年8月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7)北市地測字第10760109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所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
  • 5. 中華民國107年8月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7)北市地測字第10760109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所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
  • 4.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0)北市地籍字第100336591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2、3、9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各地政事務所暨土地開發總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
  • 3. 中華民國96年2月1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北市地一字第09630340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 2. 中華民國94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4)北市地一字第09432707800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 (原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暨測量大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暨土地開發總隊辦理土地再鑑界申請案件作業要點)
  • 1. 中華民國90年8月21日臺北市政府(90)北市地一字第9022106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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