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8-12-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08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兒少字第113312367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並以電子郵件下達自113年8月2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先行支付保護安置費用案件追償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先行支付兒童及少年安置費用案件追償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