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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13)北市交授工字第1133011944號函溯自113年1月1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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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4月27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04)北市交授停字第10434324400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條文;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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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4年10月23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84)北市交停字第43260號函訂頒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7-03-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4 年 10 月 23 日
民國 113 年 01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13)北市交授工字第1133011944號函溯自113年1月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