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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3303960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全文1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新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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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100326197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新名稱: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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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9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89048864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10-4001
自治規則
民國 89 年 06 月 23 日
民國 113 年 09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3303960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全文1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新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