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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6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家防字第106300235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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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7年6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家防字第09730342100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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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9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工字第096398183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點;並自96年9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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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1年9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工字第09107424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91年9月15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11-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1 年 09 月 03 日
民國 106 年 04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06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社家防字第106300235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