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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4)北市原社福字第10430489500號函通知完成下達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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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1)北市原綜企字第101326787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凱達格蘭文化館非營利民間團體(NPO/NGO)空間使用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凱達格蘭文化館非營利民間團體(NPO/NGO)空間使用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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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3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93)北市原四字第093306898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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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2月24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93)北市原四字第093300966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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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1年11月4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91)北市原四字第09130616800號函訂定全文15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9-02-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1 年 11 月 04 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4)北市原社福字第10430489500號函通知完成下達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