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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07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秘總字第1073006502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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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2年9月3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授秘總字第10231173600號函修正發布第2、3、5點條文;增訂第8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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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2年2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授秘總字第10230468100號函修正第1、2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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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秘總字第10131619900號函修正第2、3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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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0年9月20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0)北市秘總字第10031240300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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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9年6月25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秘總字第09930638600號函修正第2、5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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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7年7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秘總字第097306609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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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5月31日臺北市政府府秘總字第096304508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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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0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90)府秘一字第90204871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1-02-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0 年 06 月 15 日
民國 107 年 05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7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秘總字第1073006502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