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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5月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秘文字第10430075101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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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3月31日臺北市政府府秘二字第09403015901號函修正發布第2、5點條文;並自94年4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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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8月4日臺北市政府(93)府秘二字第09303262100號函訂定全文6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1-03-201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8 月 04 日
民國 104 年 05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04年5月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秘文字第10430075101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