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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華民國113年5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11330061622號函修正全文14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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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華民國107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7)北市衛企字第10730802200號函修正第10、11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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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企字第10631097600號函修正第3、5、8點條文;並自106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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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106年1月24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企字第10640382000號函修正第6、10點條文;並自106年1月1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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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3)北市衛企字第10240705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5點;並自103年1月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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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01年2月4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1)北市衛企字第10130908900號函修正第6、8點條文及附件一、二、二之一;並自101年2月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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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0)北市衛企字第10030330600號函修正第6點條文;並自100年2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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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98年11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8)北市衛企字第09842101100號函修正全文1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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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8年4月28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09833400800號函修正下達第6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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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7年1月1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09640401900號函修正發布第6、8、9、13點條文及第6點條文之附件四;增訂第6點條文之附件二之一;並自9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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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5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5)北市衛企字第09536128900號函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及第9點條文之附件五;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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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5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5)北市衛企字第09450177900號函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之「專案約用人員薪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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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1月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4)北市衛企字第09437981900號函修正發布第7點條文及第8點條文之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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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4年1月14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4)北市衛企字第094304332號函訂定發布文13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203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01 月 14 日
民國 113 年 05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13年5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11330061622號函修正全文14點;並自即日起生效